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 开展“感恩·诚信”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3〕11号)要求,每年5月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感恩·诚信”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要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强化学生感恩诚信意识,培养学生感恩诚信品质,树立学生感恩诚信理念,开展感恩诚信行动,教育和引导学生饮水思源、感恩于行、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构建感恩诚信校园。 二、活动主题 感恩诚信 立德树人 三、活动目标 教育活动采取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主题活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把握重点环节、强调重在行动,营造感恩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学生的感恩诚信情感,使广大学生懂得知恩感恩、自觉报恩施恩、诚实守信、励志自强,让感恩诚信的品质成为大学生健康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完善感恩诚信制度建设,通过构建感恩品质评价体系和诚信品质评价体系,推进感恩诚信教育的常态化。 四、活动安排 教育活动以学校为主导、以学院为主体、以学生为主角,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各学院通过召开学生干部会、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形式在广大学生中宣传发动,帮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广播、条幅、板报、宣传栏、微信、QQ群等形式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结合近期工作,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感恩励志教育”“自律诚信教育”“志愿奉献教育”等方面,针对不同层面有侧重的开展。具体如下: 1、感恩励志教育。各学院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感恩励志征文、“给父母的一封家信”等活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开展感恩励志教育。结合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工作,对在校学生开展感恩他人、感恩社会教育;结合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开展感恩同学、感恩老师、感恩学校教育;结合第十五届“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励志自强教育。 2、自律诚信教育。各学院要通过组织辩论比赛、诚信征文、诚信知识竞赛、诚信知识讲座、评选“诚信之星”等活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开展自律诚信教育。结合近期即将开展的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续贷、资格审核和申请受理工作,开展在校生诚信申贷教育;结合毕业生三封信发放工作,开展毕业生诚信还贷教育;结合在校生期末考试考前动员,开展拒绝作弊、诚信应考的考试诚信教育;结合毕业论文答辩,开展学术诚信教育;结合毕业生制作简历、求职择业,开展就业诚信教育。 3、志愿奉献教育。各学院通过图片展、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奉献之星”等活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开展志愿奉献教育。结合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大学生村官考试选拔、“三支一扶”、暑期“三下乡”、“校县结对”帮扶等社会实践,开展志愿奉献教育;通过发放倡议书、制订受资助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实施办法,倡导学生以公益劳动或勤工助学的方式获取资助,弱化被动资助观念,强化主动奉献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感恩诚信教育制度,推进感恩诚信教育的常态化。 1、建立感恩品质评价体系。各学院探索建立感恩品质评价体系,将感恩表现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详细跟踪记录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受资助学生助学金使用情况等,将学生的自律与感恩教育评价体系的他律有机结合,通过科学的管理,促使学生养成感恩的好习惯。 2、建立诚信品质评价体系。各学院在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基础上,探索建立诚信品质评价体系,将诚信表现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助学贷款、学业修读、资格证明、学费缴纳、勤工助学、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毕业论文、求职择业等方面表现,制订科学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细则,将评价结果与奖学金评选、先优评定等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养成诚信的好品格。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感恩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制定本学院诚信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推进表,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妥善实施。5月22日前,各学院将活动推进表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sdau.edu.cn)。 2、丰富形式,提升效果。各学院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感恩诚信之星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提升感恩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效果。 3、认真总结,保持长效。各学院要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有效记录(影像、图片、新闻、方案及总结等),并形成工作总结,确保各项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6月20日前,各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影像、图片资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sda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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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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