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奖学金

  • 发布时间:
  • 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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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高分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实践创新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选评定。

二、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必修课不及格学生、欠缴学费学生、降级的学生取消学生奖学金评选评定资格。学生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者,未发的奖学金一律不再发放。经批准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曾在评定奖学金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除如数追回其多得的奖学金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具有太阳集团tyc9728学籍的在校生

2、评定比例及金额

1)等级比例: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3%;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7%;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比例30%

2)奖励金额: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00元。

3、评定程序

1)由个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推荐,学院评定公示,学校审批公示。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评定单位,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再按各等级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新生高分奖学金

1、评定对象

我校当年高考录取且报到注册的新生。

2、评定等级、金额及条件

1)对于一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考生生源所在省重点本科线40分及以上者或本科一批二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山东省重点本科线60分及以上的新生,获得一等新生高分奖学金,奖励20000元。

2)对于一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考生生源所在省重点本科线30分及以上者或本科一批二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山东省重点本科线50分及以上的新生,获得二等新生高分奖学金,奖励5000元。

3)对于一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考生生源所在省重点本科线20分及以上者或本科一批二志愿报考太阳集团tyc9728,并且成绩超过山东省重点本科线40分的新生,获得三等新生高分奖学金,奖励2000元。

(三)单项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具有太阳集团tyc9728学籍,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校生。

2、评定项目

学校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工作、突出贡献等方面设立单项奖学金。

3、评定比例及金额

单项奖评定最高比例为在校学生数的20%,每项单项奖评定人数不能超过学生数的5%。单项奖金额为每人每学年200元。凡获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其获单项奖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4、评定条件

1)社会工作单项奖

①思想进步,积极上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②从事公益活动、学生服务等社会工作,态度认真成绩突出者;

③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者。

2)科技创新单项奖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前两位作者;

②科技学术作品获省级奖励者;

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④勇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者;

⑤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有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获得较高荣誉者。

3)社会实践单项奖

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

②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③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

④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者。

4)文体工作单项奖

①积极参加院级以上文化艺术活动演出并获得表彰的主要演员;

②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积极在同学中开展文艺普及工作或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并被校级或校级以上演出活动采用者;

③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者;

④在校级团体竞赛项目中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⑤代表学校参加对外高水平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5)突出贡献单项奖

①在团体工作、道德风尚、宣传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②受校级表彰的团体先进个人;所在团体积极开展活动,在校、学院有较大影响,个人在团体中发挥骨干作用并被所在团体考核为优秀者;

③品德高尚,见义勇为,避免或减少集体或个人的损失,事迹突出,能够弘扬民族传统道德者;

④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报刊发表反映校、学院工作文章至少三篇者;

⑤积极参与校、院宣传报道工作,在宣传栏、广播站、院报刊编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或学校以上单位采纳者。

5、评定程序

由个人申请;班委会、团支部推荐;学院评定审核;学校审批公示。

(四)校长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具有太阳集团tyc9728学籍的在校生。

2、评选比例及金额

太阳集团tyc9728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称号,评选人数每年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3、评选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以实际行动践行农大精神,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连续三次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2)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科技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3)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取得突出成绩,产生重大影响者;

4)参加国内外重大竞赛活动及先优评比,获得该项目国家级最高荣誉,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经学校认可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5)品德高尚,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6)经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可,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4、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推荐;

2)学校组成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进行公示;

3)在全校范围内对初选结果进行投票,由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及相关评选条件对候选人再次评定,最终确定获奖者并进行公示。

5、表彰奖励

获奖人员确定后,学校召开太阳集团tyc9728校长奖学金表彰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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