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山农大学通字【2011】8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校将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请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将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效率,从今年起取消回执单打印及邮寄操作,调整为电子回执单确认操作。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学校于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确保人人知晓、应贷尽贷; 2、各学院要组织贷款学生认真学习贷款政策、贷款程序、提供咨询,并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
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1-07-06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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