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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8-12-25 作者: 浏览次数:57

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效率高的职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提高学生工作的教育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任范围、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一)聘任范围

从事本专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岗位职责

  1、教授

  除承担副教授的工作职责以外,还应承担以下任务:

(1)能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引领作用,能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主持本学科的研究工作;

(2)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工作,撰写有指导性的论著和报告,组织本学科科研公关;

(3)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副教授

(1)主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某一方面的工作;

(2)能对自己负责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并能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用于指导工作;

(3)能独立开展思想教育的研究工作,并能参加编著有关思想教育的论著和有关学术论文,并能主持有关的科研课题;

(4)能承担一门以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并能为学生做思想教育专题报告;

(5)协助教授指导讲师以下思想教育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3、讲师

(1)能独立地承担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某一个方面的工作;

(2)能直接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或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

(3)负责制定、执行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制度;

(4)能独立承担学生思想教育的一门课程,并能从事学生思想教育的研究工作,并能撰写思想政治教育论文的能力。

4、助教

(1)直接承担或辅助承担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某些具体工作;

(2)负责一个年级或几个班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或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宏观工作做辅助性工作;

(3)能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辅助工作,一般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4)参与学生的各种活动、社团的组织、指导工作或对学生行为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申报条件

1、教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5年以上;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聘期内无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重大学生事故,四年内考核中,所负责的学生工作至少三次进入前八名或至少两次进入前五名或四年名次呈上升趋势,在全校得到公认。在管理创新、心理教育、生涯就业指导、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等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和成就,受到校内外较高评价;

(3)近4年以来,主持过厅级以上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省部级前三位,国家级前五位),经系统内同行专家认定,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论文(首位)或主编正式出版教育管理专著1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

(4)近4年以来,能在全校范围内开设形势政策、思想政治、生涯设计、就业指导等课程和讲座,专家公认教学效果良好,并在省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

2、副教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讲师5年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已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能出色地完成所承担工作的任务,聘期内无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重大学生事故,4年内考核中,学院学生工作要三次进入前十名或至少两次进入前八名或每年名次都在上升,在全校得到公认。在管理、心理、生涯就业指导、思想教育等某一领域有所见解;受到校内外专家高度评价。

(3)近4年以来,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厅级及以上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省部级、国家级额定位次),经系统内同行专家认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并在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要编写人员正式出版教育管理专著1部(前三位),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4)承担一定的形势政策、思想政治、生涯设计、就业指导等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3、讲师

(1)已聘助教专业职务满4年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满2年;

(2)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

(3)近4年以来,公开发表2篇以上教育管理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教育管理专著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管理研究课题;

(4)承担一定的形势政策、生涯设计、就业指导等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4、助教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考核合格;

(2)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辅助工作量。

二、岗位设置

教授岗位4个,副教授岗位26个,中级岗位38个。

三、聘任程序

1、学校成立辅导员专业技术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聘任委员会。

2、公布岗位、岗位职责、申报条件。

3、个人以书面形式申报。

4、述职测评和推荐。学校组织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测评和推荐。

5、专家评议。学校组织对竞聘中级以上的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和评议。

6、聘任委员会确定聘任人选。

7、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管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成立聘任委员会。各学院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确保这一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办法由学工委、研工委负责解释。

                                    

 

 

2006年4月27日

  

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

问题说明

 

1、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对其学历、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等不作要求。

2、发表的专业论文专著须有ISSN、ISBN和CN号。出版专著指有使用价值、有创意的系统专著,不包括论文集。

3、科研课题和论文要求均与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有关,不包括自然科学文章。

4、新转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一年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补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补考不合格取消本次晋升资格。

5、文章证明必须是6月30日以前能刊载的论文,否则无效。

6、1990年以来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未满40周岁人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视为破格。

7、近4年指2002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年龄计算到2006年6月30日。学位经请示6月30日以前获得的可以予以承认。

8、同级聘任测评同意以上票数要达到60%以上,晋升聘任测评同意以上要达到75%以上。

9、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一个特殊条件,但需经专家认可。

10、核心期刊已2004年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11、根据实际情况,奖励项目的要求可适当掌握。

12、其他共性问题,按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思政系列选用核心期刊目录的说明

 

 

思政系列核心期刊目录的确定,是经思政系列评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统用图书馆网页上发布的2004年国家核定的核心期刊目录,文章质量由专家评价。

 

思政系列评聘领导小组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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